1
演藝廳會場(全場)
700/211
400
36000
43000
含舞台及控制室
2
演藝廳會場(前半場)
500/150
216
31000
36000
含舞台及控制室
3
貴賓室
22/6.6
45
1000
1200
租用演藝廳會場時本項免收費
4
演員化妝室
30/9
5
1000
1200
租用演藝廳會場時本項免收費
 
〈1〉上述租金價格不含營業稅,營業稅外加。租金內容已含空調,觀眾席場燈,舞台燈及場地基
   本清潔或清理費,但不包括租用人活動前後佈置或清理會場所遺留廢棄物之清除費用。
〈2〉一次租用連續二時段,場地租金以9折優惠;一次租用連續三時段(全天),場地租金以8
   折優惠。
〈3〉預演及彩排按時段訂價五折計費,其時間由本廳協調租用人利用場地空檔時舉行。
〈4〉以租用時段為準提前30分鐘內進行會場佈置或延後30分鐘內進行撤場時免予收費。但如佈
   置或撤場提前或延後超過30分鐘時,超過的第一個半小時以時段定價一折計收,未滿半小時
   算半小時,超過半小時未滿四小時者以整時段定價五折計價,但以不得影響其他租用人正常
   使用為前提。
〈5〉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
   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
〈6〉配合租用人需要,本廳可免費提供主講台,報到桌,研討桌及海報架。
〈7〉其他規定請參考[場地租用及管理辦法]。